2015年江苏徐州邳州市教师招聘210人公告(2)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2015年5月24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一并参加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面试内容分为说课和即席演讲。满分为100分。说课(80分):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设计教案(30分钟),然后进行说课 (10分钟);即席演讲(20分):随即抽取题目,进行限时即席演讲(5分钟)。面试考场得分由主考人员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
面试日期:面试日期和地点在公示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在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邳州教育网上予以公布。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次并列的,以面试说课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检查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组织考察。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岗位空缺时,均不实行递补。
五、公示、选岗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邳州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教育局集中,根据招聘计划和岗位设置要求,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选岗。未按时到现场或未按要求选择聘用岗位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聘用
聘用人员确定后,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3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聘期内不予调整工作单位。
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本人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提供者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与原工作单位自行协商处理,并于2015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关证明。
七、工作纪律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市监察局全程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邳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邳州市监察局 0516-86288720
政策咨询电话:
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6-86288837
邳州市教育局 0516-86626258
附件:
1.《邳州市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2.《邳州市2015年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3.《邳州市2015年教师招聘选岗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