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宁波象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编制外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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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宁波象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编制外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1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象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岗位名称:文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象山县户籍;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5月6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工资待遇
1、每月工资1500元;
2、五险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5日—6日(上午8:30-11: 30,下午14: 00-16: 30)。
2、报名地点:象山非遗保护中心(新华路279号,县文化活动中心三楼);联系人:励老师;联系电话:0574-65086270。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1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纠风办的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66309。
象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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