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华东政法大学公开选拔1名社会发展学院院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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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华东政法大学公开选拔1名社会发展学院院长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2015年5月11日第14次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华东政法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面向校内外公开选拔社会发展学院院长1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华东政法大学社会发展学院院长1名。
二、岗位条件
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华东政法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应具有高校二级学院副院长或副系主任以上岗位工作经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引领本学科发展的办学思路。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位,熟悉社会学等相关领域专业知识,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从事社会学学科教学5年以上。
3.科研能力强,在我校社会学学科重点发展的学术领域(法律社会学与社会治理、网络社会学与网络法、司法社会工作、警事社会学等)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在学术界有一定的影响力。
三、报名方式
(一)个人报名
填写《华东政法大学公开选拔处级干部报名表》(附件1),在5月29日(周五)前将报名表送交(或函寄)至华东政法大学党委组织部,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党委组织部邮箱。
(二)组织推荐
校内各基层党组织可经集体讨论推荐本组织所辖符合资格条件的教师、干部,并填写《华东政法大学公开选拔处级干部组织推荐表》(附件2)。凡党组织推荐的人选仍须履行个人报名手续。
四、工作程序
(一)由党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
(二)组织函评、面试、民主测评;
(三)组织考察,上报市教卫党委组织干部处;
(四)校党委常委会讨论确定人选后进行任前公示;
(五)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五、联系方式
华东政法大学党委组织部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555号明镜楼B416室(邮编201620)。
联系人及电话:孙晓芳67790307(兼传真)
电子邮箱:huazhengzuzhibu@163.com。
附件1:《华东政法大学公开选拔处级干部报名表》
附件2:《华东政法大学公开选拔处级干部组织推荐表》
2015年5月11日
华东政法大学公开选拔处级干部报名表.xls
华东政法大学公开选拔处级干部组织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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