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甘肃省白银市乡镇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33人公告(2)
四、组织考察
2015年5月23日-6月15日为组织考察时间,大学生村官的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考察工作由县(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考察时应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成员应当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责任心强,并具有一定的考察工作经验。考察组成员与考察对象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关系的,应当回避。考察前,应对考察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考察的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等,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和实地查看的方式进行。个别谈话的人员范围是:考察对象所在乡村部分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党员群众代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范围是:考察对象所在乡镇部分干部和本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及村“两委”组成人员、“两代表一委员”、党员群众代表。民主测评采取量化打分的方式,实行百分制。实地查看主要查看应试者近三年来或服务期内的工作实绩,特别是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组织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 对申报人员进行考察组评分,并按照报考人员与考录计划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报考人员,达不到3:1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或减少考录计划。经考察组确定的报考人员,由市考录机构进行资格复审,市考录机构对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同时将名单报省考录办备案。
五、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市上设1个考点。考录对象为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知识和农业农村知识》,主要包括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科技基础知识、管理知识、农业农村工作知识、农村基层党建知识等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从事乡镇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考录对象为大学生村官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笔试时间:2015年7月4日
上午:9:00—11:00 《公共知识和农业农村知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的成绩(笔试成绩+民主测评分+考察组评分),分别对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大学生村官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以县(区)为单位,大学生村官以市为单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与考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可采取减少计划或职位合并的方式直至达到面试比例。
六、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市上设1个考点,应试者在市上考点参加面试。面试内容包括农业政策、农村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社会管理和群众工作等,主要测试报考者解决农村基层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结束后,市考录机构对应试人员进行综合评分。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为:[笔试总成绩(笔试单科成绩总和)÷笔试科目数]×30%+面试成绩×30%+民主测评分×25%+考察组评分×15%。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以县(区)为单位,大学生村官以市为单位,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由市考录机构统一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体检规定组织实施。如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人选排序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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