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省网络与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招聘方案(2)
3、报名咨询电话:
(1)测评中心联系电话:0591—87094647-8013。
(2)主管人事部门联系电话:0591-87094210。
(3)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4、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即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于报名截止日3天后在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首页“人事信息”(网址:www.fjgat.gov.cn)栏目上公布,请密切关注,不再另行通知。如有异议,请于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五、考试
(一)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二)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分为行政能力测试与专业知识测试两部分,行政能力测试范围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分值为40分。专业知识测试范围为信息系统安全检测技术及相关知识,包括主机安全、数据库安全、应用安全、网络安全等,分值为60分。
(三)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及格线为6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在笔试合格的基础上,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人数确定)。面试主要考核岗位相关的综合能力和素质,包括口头表达能力、思辨能力、应变能力等。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五)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所有相关证件及材料原件到福建省公安厅人事处机关干部室进行资格复核。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资格复核时间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考生。
(六)资格复核不合格的,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依次递补。
(七)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八) 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首页“人事信息”栏目(网址:www.fjgat.gov.cn)上公布。如有异议,请于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九)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参试人员、参试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首页“人事信息”栏目(网址:www.fjgat.gov.cn),不再另行通知。
六、考核和体检
(一)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根据招聘单位安排,到指定地点集中,统一组织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
(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三)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时间、集合地点将在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首页“人事信息”栏目上公布,请密切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测评中心和省公安厅共同组织实施。省公安厅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12389。
福建省公安厅人事处
2015年5月15日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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