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黑龙江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方案(2)
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要进行加分确认,属于项目生的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属于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的提供退役证书;属于城乡基层公益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该比例将缩减或取消该招聘计划。
报名时间:2015年5月25日—2015年5月29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址: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705室(龙江路67号)
联系人:李红梅、何金彦联系电话:0456-7200015
(二)考试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选,通知考试,发放准考证。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成绩在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公布。
1、笔试(试卷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60%)
内容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知识(公共科目占30分,专业知识占70分)。
2、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40%)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的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面试成绩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上通知。
3、考试总成绩。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政策性加分只在笔试成绩中计算。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经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四)考核
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将通过社区、学校、非国有单位进行了解和个别谈话,并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五)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经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2015年应届毕业生被确定聘用后,需取得报考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后,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含试用期),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八、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九、成立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瑾忠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魏景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委副书记
唐永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李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纪检书记
刘东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会主任
刘忠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成员:田丽、孟亮、王锐、李红梅、何金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孟亮
十、本方案由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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