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曲靖市宣威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63名)(3)
3.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不面试的单位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若专业知识成绩并列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要求面试的单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若无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岗位须缩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特殊岗位及紧缺急需专业岗位需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的,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资格复审结束后须将递补和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考生须按规定向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否则按违反考录纪律处理。
4.资格复审时,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不到考生所持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学历性质的认定办法和程序详见《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四)面试
1.面试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曲人社〔2013〕56号)规定制定面试方案,报经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在规定网站上公告后组织实施。面试按1:2的比例进行。面试实行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特殊岗位及紧缺急需专业岗位需等额面试的必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等额面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
2.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若无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岗位可缩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或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进行面试。递补人员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考生须按规定向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提交《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否则按违反考录纪律处理。
3.面试期间,面试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违反考录纪律处理,造成的人员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上公告的面试方案。
4.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详见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上公告的面试方案。
(五)考核、体检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不面试的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需要面试的岗位,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并在规定网站公布。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5〕31号)文件中有关优先录用的规定执行。若再并列,则取消该岗位。考核工作由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核或体检、考核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不面试的岗位,笔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递补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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