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台州市药械审评认证服务中心人员招聘公告(3)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6月5日。报考人员可直接送达或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报名。以邮寄方式报名的,收到时间为报名时间(报考者需作电话确认,参加考试当天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对照)。
2、报名应提供的材料包括:根据网络公布的招聘条件,提供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3、资格审查:我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人数不得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取消招聘计划;合格人员名单于6月10日在我局网站(www.tzfda.gov.cn)上公布。
(三)考试
1、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
2、面试的形式和标准按照招聘岗位性质和要求确定,一般采用现场提问和答辩方式进行,并由面试考官量化打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考试时间及地点将在我局网站(www.tzfda.gov.cn)上公布。
(四)确定入围人员
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同时在我局网站(www.tzfda.gov.cn)上公布考试结果及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五)体检与考察
1、入围考生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2、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
3、体检、考察如有不合格者,可按该职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六)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指定网站(www.tzfda.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2、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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