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西赣州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2人)(2)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基础知识、科技知识、时事、赣州市情等)及申论两个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不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笔试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公共科目笔试(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面试分数各为 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一般岗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特殊岗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成绩占总成绩70%。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赣州人事考试网、赣州市体育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4、其他事项。如某职位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虽达到开考比例,但因笔试缺考、考生作弊取消成绩、考生自动放弃(以规定时间未领取面试准考证为依据)致某职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则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全部入闱面试。因上述情况入闱面试的考生,如该职位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则按考试总成绩确定考核、体检对象;如不能形成竞争关系,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核(政审)、体检环节。
(四)面试
一般岗位(赣州体育中心文秘岗位,赣州市体校教师岗位,赣州市体育总会工作人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适应能力、人际沟通、综合分析、主动性、应变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
特殊岗位(赣州体育中心项目管理、设备管理岗位,赣州市体校教练员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考核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本专业工作技能情况。具体面试方式为:
1、体育中心项目管理岗位:测试应试者的项目管理软件工具知识,编制项目计划的技术,人员管理技能,沟通技能,原理体系知识等情况。
2、体育中心设备管理岗位:测试应试者的计算机应用、网络通信系统、监控系统,音响、显示屏等弱电电气设备的性能和实际操作等情况,判断和处理一般的故障及处理故障的应急能力情况。
3、少儿体校武术教练岗位:测试应试者制定该项目训练计划,并实施训练课教学的能力。
4、少儿体校田径教练岗位:测试应试者制定该项目训练计划,并实施训练课教学的能力。
5、少儿体校划艇教练岗位:测试应试者制定该项目训练计划,并实施训练课教学的能力。
6、少儿体校网球教练岗位:测试应试者制定该项目训练计划,并实施训练课教学的能力。
7、少儿体校游泳教练岗位:测试应试者制定该项目训练计划,并实施训练课教学的能力。
面试实行当场评分、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最后得分。面试结束后,将面试分数按比重计算出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相加合成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政审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在有关网站进行公示。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体检、公示和聘用
1、政审。政审工作由市体育局组织,对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进行全面政审,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该职位的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政审对象。
2、体检。对政审合格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 号)执行。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考生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小数点后两位),则按照考生面试成绩排名先后确定递补人员。
体检工作由市体育局组织,体检医院和体检时间由市人社局另行确定。
3、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有关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
4、聘用。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的,由市体育局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人员。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并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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