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募120名“三支一扶”大学生公告(2)
(二)经费保障
1.工作生活补贴。“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每人每年享受2万元的标准补助(按月发放),此外,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的标准由用人单位发放生活补贴。
2.社会保险。“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要全部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其中在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地方,应在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其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各师财务负担(不得少于缴纳总额的89%),其余部分由服务单位补贴代缴。
3.体检费用。“三支一扶”大学生的体检费用以人均200元的标准纳入兵团财务预算。体检费由大学生先自行垫付,在大学生到岗后直接发放至大学生的银行卡中。
4.交通费用。“三支一扶”大学生报到及离岗产生的交通费用由用人单位实报实销(原则上不超过相应里程的硬卧票价)。服务期间,“三支一扶”大学生第一年可享受一次不超过25天的探亲假,第二年可在此基础上享受单位正式人员年假政策。探亲期间发生的交通费用由用人单位予以实报实销(同上)。
5.培训和管理费用。“三支一扶”计划的培训费和管理费纳入兵团本级预算。各师要按照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安排专项经费,列支培训、项目管理工作经费。
6.生活保障。“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的住宿和被褥由服务单位免费提供,同时享受单位正式人员伙食补贴政策。不设集体食堂的单位应为大学生提供做饭条件。
四、有关要求
(一)报考支教的考生须具有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所招教师所授学科专业相符。
(二)凡在招募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及招募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被招募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岗前培训,无故不参加岗前培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招募资格。因招募人员自动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由各师(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依据岗位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8月25日前上报兵团“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审核,并发放招募录取通知。
(四)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不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五)本公告由兵团“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田华任守莹戴汝宁
联系电话:0991-2890582;2890680(传真)
联系地址:
附件:1.2015年兵团“三支一扶”计划专项介绍
2.2015年兵团“三支一扶”大学岗位分配表
3.2015年兵团“三支一扶”大学报名登记表
4.2015年兵团“三支一扶”大学报名汇总表
5.2015年兵团“三支一扶”大学生体检标准
兵团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5月28日
附件1:
2015年兵团“三支一扶”计划专项介绍
专项 名称 |
专项简介 (含服务领域和服务内容) |
选拔标准 |
支教 | 在师、团、连中小学从事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 | 符合“三支一扶”选拔标准。师范类专业优先。 |
支农 | 在师、团农业(农、林、牧业)技术单位从事农业科技工作。 | 符合“三支一扶”选拔标准。农业、林业、牧业等专业优先。 |
支医 | 在师、团、连卫生院以及部分县级医院、防疫站从事医疗卫生工作。 | 符合“三支一扶”选拔标准。医学类专业优先。 |
水利 | 在师、团水利相关单位从事科技工作。 |
符合“三支一扶”选拔标准。 水利相关专业优先。 |
扶贫 | 在社保单位、团委、红十字协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单位开展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扶贫开发等扶贫工作。 |
符合“三支一扶”选拔标准。 管理类(如社会工作)等专业优先。 |
其他 | 围绕西部基层社会公益、法律援助、金融开发等公共服务需求及党政、司法、综治等工作需要开展服务。 |
符合“三支一扶”选拔标准。 法律、经济、中文、社会工作、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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