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办事处招聘3名派出所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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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办事处招聘3名派出所工作人员公告
为建立我街道社会治安科学化管理模式,解决派出所人员不足的问题,我街道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出所文员3名,现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30周岁及以下(1985年5月31日后出生);
(二)学历及专业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派出所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热爱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刻苦耐劳,耐心细致,能熟悉电脑操作,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
二、报名方法
(一)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报考人员需填写《张槎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派出所文员报名表》一份。
(二)报名地点、时间
报名地点:禅城区张槎街道办事处组织工作办公室(禅城区建槎路1号3号楼302室)
报名时间:2015年6月3日-2015年6月5日(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联系人:梁小姐,徐小姐,联系电话:82210581,82210419。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后,符合报考资格的可参与笔试。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一)笔试
1.笔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按50%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合格者按1:3比例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待定。
(二)面试
1.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按50%计入综合成绩。
2.面试时间:待定。
五、体检
由招聘单位对笔试、面试等2项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可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均为两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继续留用;考核不合格,不予录用。
新录用人员的上班时间:分班(早、中、晚)上班,周六、日轮流值班。
新录用人员待遇按张槎街道专项雇员薪酬制度执行,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国家政策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购买。
附表: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开招聘派出所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15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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