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钦州钦北区事业单位招聘106名考试公告(3)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报考面向招聘钦北区“三支一扶”大学生管理岗位的考生,免考公共科目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各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定于2015年7月11日(星期六),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开考规定: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的比例为1:2及以上1:3以下的岗位,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根据岗位实际需求向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批准后方可开考。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仅达1∶1的岗位不得开考。
4.附加分: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少数民族考生认定以居民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信息记载为准。报考面向招聘钦北区“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招聘岗位的考生,不计少数民族附加分。
5.公布笔试成绩:笔试评卷工作完成后,笔试成绩可在钦北人事人才网查询,或考生凭身份证到钦北区人力资源市场5、6号窗口查询。
6.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的笔试总成绩情况,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钦北人事人才网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面试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综合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卫生专业技术类岗位面试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测试分值满分为100分,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确定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笔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对进入面试比例达到1:2及以上1:3以下的岗位,但又确需补充岗位人员的,可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才能进行面试。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人选名单由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钦北人事人才网发布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时间。时间定于2015年8月8日(星期六),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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