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市县综治办公开招聘112名巡防队员的公告(2)
五、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0日
全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随军家属及大学生村官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延庆县老体育局体育馆(香苑街第四中学南)
3.所需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主页、本人页印在一张A4纸);
(2)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同版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4张;
(5)自行下载并打印相应岗位类别报名表1份;
(6)农业户籍的需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照片页);城镇户籍的需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3、5页);
(7)退伍军人除需提交材料1-6项外,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8)随军家属人员,除需提交材料1-5项外,还需提交团以上政治部门盖章的随军家属落户审批表复印件1份,和团以上政治部门开具的配偶为驻延庆县部队现役军人证明原件;
(9)2015年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除需提交材料1-5项外,还需提交县村官办出具的《大学生村官基层工作证明》。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随时取消已取得的考核及录用资格。
(三)考核及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的确定方式依据考核办法确定,具体考核办法视报名人数确定,确定后在北京市延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qrlsb.com)公布。
(四)体检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政审、公示
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对于政审不合格者或通过公示反映出问题且查实的,不予聘用。
(六)人员递补
对体检、政审、公示环节中因不合格或本人自动退出而空缺的岗位,按照不同招聘对象类别的总成绩依次递补;对招聘对象为随军家属、大学生村官岗位,因报名人数少及其他环节不合格而空缺的岗位,在招聘对象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范围内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