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省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者发扫描件);
(4)个人应聘简历;
(5)科研项目、工作获奖情况(地厅级及以上级别)的证明复印件;
(6)应聘者必须对其所填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
5.资格审查
我校人力资源部按照公开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名单于2015年6月17日在我校校园网(网址:http://www.glutnn.cn)“招标招聘”栏上公布。
6.现场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于2015年6月18-19日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原件、复印件以及一寸免冠彩色相片按通知时间到我校空港校区人力资源部进行现场确认,并上交由本人亲笔签名的《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2015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逾期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如个别岗位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报请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开考。
7.收费标准: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有关要求收取考试费用50元/人,现场确认时上交。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等。不提供复习参考资料,由考生自行备考。
(2)笔试形式:笔试分数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小时,凭身份证参加考试。
(3)笔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在校园网上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在我校校园网和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作为进入面试考核的依据。
2.面试(试讲)
(1)面试(试讲)对象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试讲)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我校校园网公布。
(2)面试(试讲)人员按指定时间、地点凭身份证参加面试。
(3)面试(试讲)内容
面试(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专任教师岗位的面试为试讲,主要测试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试讲内容由我校指定。辅导员岗位的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4)面试(试讲)考官由用人单位、人社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5)面试(试讲)成绩即时向应聘者公布,并于当天公布于我校校园网站上。
(6)若因考生缺考面试(试讲)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需达到该考场面试(试讲)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
3.考核
面试(试讲)结束后,我校根据面试(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并对考核人选通过访谈、调查、查看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我校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体检
我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者的综合考核情况,提出书面考核聘用意见,经审核后由我校人力资源部形成拟聘方案,报学校领导审定后,我校人力资源部组织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与聘用
对笔试、面试(试讲)、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经学校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并办理入编手续。
七、工作地点
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空港校区(广西扶绥县)。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在招聘中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纪行为,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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