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安徽省郎溪县公开招聘58名中小学教师公告(2)
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发放准考证(7月2日—3日携报考人员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报名工作结束后,报名时间内要求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再受理。
6、其他:
(1)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必须达到3:1及以上,不足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6月17日到县教体局人事科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考手续,逾期未办的视作弃权处理。
(2)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由其家庭所在地的县民政部门出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考生家庭低保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由其家庭所在地的县相关(部门)出具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60分)和《学科专业知识》(90分),满分为150分。
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作为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7月4日上午8:3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教育综合知识》满分为60分占笔试成绩的40%、《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90分占笔试成绩的6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合成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80分(体育足球、篮球专项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工作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对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同岗位人员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有2人及以上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专业测试。出现人选缺额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
等额递补。
(四)专业测试
1.非体育专项考生: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体育专项考生: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专业测试采取现场实际操作考核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现场运动技能水平和综合专业素质能力。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有关具体事项届时另行公告。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非体育专项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1.5×60%+专业测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体育专项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1.5×40%+专业测试成绩×6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非体育专项考试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
定;体育专项考生则以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五)体检与考察
考生体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对拟聘用人员考察,由县人社局和县教体局组织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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