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黄冈市黄梅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80人公告(4)
2、B类和C类人员考核内容和办法:
(1)考核得分最高5分,为另加分。
(2)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折算后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1:1.5(取小数点后一位数四舍五入)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名单和考核办法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县人社局网站进行公布;
(3)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学习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凡有违法违纪记录者,实行“一票否决”;
(4)考核时对被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笔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考核评分
①985、211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得1.5分,985、211之外的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得1.25分,985、211高校本科毕业生得1分,其它院校本科毕业得0.5分;
②获一次校级综合奖(含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党团员、优秀毕业生<含院系>)得0.5分,获两次及以上校级综合奖得0.75分;
③获一次院系级综合奖(含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党团员)得0.25分,获两次及以上院系级综合奖得0.5分;
④获一次及以上国家励志奖学金得1分,获省级及以下级别励志奖学金一次及以上得0.5分;
⑤获一次校级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得0.5分、0.25分、0.1分,获两次及以上校级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得0.75分、0.5分、0.25分;
⑥任校学生会干部得0.25分,任院系学生干部得0.1分。
非上述加分项目,一律不予加分。B类和C类被考核对象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各类有效证件(据)原件和复印件核查,资格复审结束后,各类证件(据) 一律不再受理。考核小组对被考核对象提供的各类证件(据),须深入到考生所在院校等实地进行核准。
总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考核得分。
(十)体检
B类和C类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以考核得分情况确定体检对象。因体检出现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A类直接引进对象一并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十一)公示和录取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拟聘人员确有不能聘用的,取消录取资格,造成缺额不再递补。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办理编制、人事等相关手续。所有聘用人员编制性质、供给渠道按所应聘的事业单位性质确定,聘期五年,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考核引进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享受黄梅县《关于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梅发【2012】17号)文件精神的相关优惠政策,聘用人员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特别提醒:各位应聘人员,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联系电话:0713-3333591(县委人才办)
0713-3369377(县人事考试中心)
0713-3369593(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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