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繁昌县事业单位招聘16人公告(2)
报名地点:繁昌县政务文化中心(四楼428室),6月25日——26日领取准考证。
2. 资格审查
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本次招聘笔试、专业测试不收取考试费用。
报名确认截止后,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符合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笔试
统一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20分)或《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20分)+《专业知识》(满分120分)。具体考试科目见岗位计划表。
《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写作。
《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按3:7比例合成笔试成绩。笔试合成成绩:《公共基础知识》&pide;1.2×30%+《专业知识》&pide;1.2×70%。
笔试时间为2015年6月28日上午9:00-11:30《公共基础知识》,6月28日下午14:00-16:00《专业知识》。笔试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统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繁昌县人社局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统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各增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相关主管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专业测试方案另行公布)。
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各岗位按照应试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所招聘岗位的计划,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资格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因自愿放弃专业测试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如该单位参加某一专业测试考场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则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对于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考试最终成绩合成:
按照笔试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最终成绩。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公告组织实施。按照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与岗位数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 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县纪检工作人员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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