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深圳大学公开选聘69名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公告(2)
(二)地点:公布笔试合格线时同时公布。
(三)初审办法。
对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报考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报考者为报考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3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报考资格初审人选。
为及时通知递补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所有报考者均须在2015年7月12日上午9:00之前到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结束。
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四)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
1.应届毕业生。
(1)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14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成绩单,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社会人员。
报考者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或户籍本)、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3.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合同或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2)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的可提供大学英语相应等级考试425分以上的成绩单,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
(3)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4)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五)其它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采取预先命题,现场回答的形式,评分着重考虑面试者答题时的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应变能力等方面。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确定拟录用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各岗位依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录用人员。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zuhr.szu.edu.cn/)上公示7天。
七、聘用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将由深圳大学办理入职手续。本次选聘录取的人员为聘任制管理(含辅导员)、技术人员,到岗后签订聘期为三年的合同,其中试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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