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安庆市桐城市事业单位招聘90人考试公告(6)
(六)考察与体检
1、人选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数,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若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分,按以下优先原则依次确定(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参照此规定执行):
(1)市委党校和综合类岗位(岗位代码 2015001———2015032):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若笔试成绩相同的,笔试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的优先;若笔试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相同的,学历高的优先。
(2)卫生类岗位(岗位代码2015033——2015051):总成绩相同的,学历高的优先;若学历相同的,有执业资格的优先。若学历、执业资格相同,以工作年限、执业年限长的依次优先。
如以上原则仍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考察
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考察工作按照考察的规定,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3、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不合格者,根据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意见,区别不同情况应安排考生当日或当场进行复检,对非当日或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结果仍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七)择优选岗
1、市卫计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基层卫生院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代码2015032、2015033、2015034)按照统一考试、择优选岗的原则进行。
2、选岗方法:选岗前须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报考同一岗位拟聘人选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集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其选择岗位(限选一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该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现场逐人审核确认,明确聘用人员具体单位。一次择岗到位,不得重新调整。不按时到指定地点择岗或不愿择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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