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省森林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公告
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关于印发《湖北省2015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组织工作方案》的通知(鄂人社函【2015】342号)”的要求,经笔试、资格审查、公开调剂,已进入集中面试阶段,现将湖北省森林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集中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见附件2)
说明:襄阳市保康县森林公安局公务员(人民警察)招录职位代码2002003017002职位、咸宁市赤壁市森林公安局公务员(人民警察)招录职位代码2002007012003职位、荆州市江陵县森林公安局公务员(人民警察)招录职位代码2002010014002职位、神农架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安局公务员(人民警察)招录职位代码2002017005004职位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无人报考等原因经各单位公务员局申请,报省公务员局批准依有关规定取消职位。
二、面试单位、时间、地点
(一)面试单位:省森林公安局
(二)面试时间:2015年6月29-30日,上午8∶30、下午13:30开考(各职位面试时间见附件11)
(三)面试地点:湖北省楚源大厦(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北路楚源大厦)(交通图:见附件12)
三、面试有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2、请考生提前熟悉乘车路线,按时乘车前往考试地点。开考前10分钟(上午8:20、下午13:20)未到达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期间,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候考期间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时,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报告自己、家庭人员的姓名及本人的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考号、籍贯等信息。
5、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职位。
四、体能测试
测试时间、地点、参加测试名单经综合成绩确认后另行通知。
注:考生如需咨询请直接与各招录机关联系。
附件:
1、湖北省2015年森林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人员名单
3、楚源大厦交通图
湖北省森林公安局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