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四川雅安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由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资格复审时间为2015年6月29日-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资格复审合格者,按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并发给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和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按该职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工作截止时间为7月1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和递补人员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雅安市雨城区大众路19号),联系电话:0835-2223661。
三、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的资料
1.《2015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1份(贴上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 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3. 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资格复审时试用期(见习期)未满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和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4. 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5. 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及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市级及以上单位由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7. 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四、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时,由本人到资格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2.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手续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所提供的相关材料与报名表信息、报考职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附件:雅安市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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