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泰州医药高新区招聘教师公告(16名)(4)
(五)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分跟进)。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网公布,同时公布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在发放面试通知书之前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区人社、科教等部门共同负责。届时,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按照“报名与资格初审”环节的要求提交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
对未参加资格复审或未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分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
面试采用“说课加答辩”、“说课加答辩加专业加试”两种形式,满分均为1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生物、政治学科采用“说课加答辩”形式,说课占面试成绩70%,答辩占面试成绩30%;音乐、体育、美术学科采用“说课加答辩加专业加试”形式,说课占面试成绩40%,答辩占面试成绩20%,专业加试占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七)综合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考生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考生综合成绩在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网公布。
(八)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分学科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通知及体检人员名单在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网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的缺额,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由高新区人社局、科教局共同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