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博士47人公告(3)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招考岗位要求的所学专业,其专业代码对应的学科、专业详见《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相近专业的认定,由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等材料认定。
4.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5年11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中,2015年5月至2015年10月期间毕业的人员,一般情况下,应于2015年11月30日前取得授权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者学历、学位认证函及相应证明材料;除此之外的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一般情况下,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出具,最迟可延至进入考察程序前提供。
6.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1.初审
资格初审以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报名材料为依据,初审结果于报名截止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通过论文评审、列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前进行报考资格复审。面试对象按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用人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报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必须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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