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下半年江苏省南京技师学院事业单位招聘编制外人员简章(2)
(一)报名。本次报名采用邮寄报名材料的方式。请符合条件的应聘者于2015年8月7日前(以寄出材料邮局邮戳或快递公司寄件日期为准,可接受快递)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证书等复印件)邮寄至南京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学海路29 号,邮编210033。
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对报名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初审,通过邮件或电话回复初审结果。
2015年8月10日上午9:00—下午4:00由学院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报名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三)考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40%和60%。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2015年8月13日进行笔试,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当天告知考生。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2015年8月14日进行面试,面试人选按笔试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由学院通知本人,同时在南京技师学院网(www.njjsxy.com)上公布。
(1)面试内容、方式。面试在主管部门指导下,学院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专业课教师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后勤和财务专业技术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并通过抽签领取面试考号。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于面试环节结束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南京技师学院网上公示。
(四)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苏教师【2002】59号)执行。
(五)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可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