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非在编教师招聘15人公告(2)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2.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
3.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笔试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规定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招聘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已缴纳笔试费用的报名人员,在2015年8月24日至2015年8月28日从无锡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试讲。
(一)笔试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写作,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二)笔试时间:2015年8月29日上午9:00—11:30。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将确定各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在无锡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查询。
(三)在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照实有人数。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将在无锡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与复印件),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与复印件等招聘公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对国(境)内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有疑问的,需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认证。凡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和试讲同一天进行,面试参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暂行办法》(苏人社发〔2013〕32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试讲主要考察考生教学能力水平。面试、试讲成绩由评委当场通知考生。
(六)面试和试讲的合格线均为该项考试总成绩的60%。笔试、面试、试讲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
(七)笔试成绩按30%、面试成绩按30%、试讲成绩按4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