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省淮安市水利局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20名)(2)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在读非201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凡符合招聘条件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二寸彩照4 张。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日~8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报名地点:淮安市水利局组织人事处(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9号水利大厦七楼)。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者相关材料。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咨询电话:0517-83712519。
由淮安市水利局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2015年淮安市水利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缴纳笔试费100元/人。
符合条件缴费报名人数需达《岗位表》规定的开考比例倍数,不足相应倍数的则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为2015年8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