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甘孜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348名)(7)
(7)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其他相关材料标注的毕业时间均应在资格复审当日及以前,未提供毕业证书原件的,取消相关资格);
(8)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必须同时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彩色打印的本人学历证明。
无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正住户口簿原件的,必须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提供材料不完整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因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的缺额,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程序。
八、体检
体检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体检费由考生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护理专业体检时增加四肢功能测定项目。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体检最终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体检及相关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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