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省事业单位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公告(3549人)(2)
(三)笔试成绩
笔试后,按《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资格审查、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六、资格审查、体检和公示
资格审查、体检和公示工作由各市、省直管县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对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各市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七、聘用上岗 考试、资格审查和体检合格的拟补录人员,公示7天后无异议,经培训合格后,由补录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八、岗位管理及工资待遇
基层特定岗位人员管理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5〕15号)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51-62654537(省人社厅就业处)
考务咨询电话:0551-63457903(省人事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1-62663184(省人社厅监察室)
201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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