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南通通州区二甲镇招聘城管协管员公告(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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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二甲镇城管协管员6名
二、招聘条件
(一)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和生理缺陷的男性公民。
(二)南通市通州区户籍,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含中专、职高)及以上学历,条件优秀者可放宽。
(三)年龄在25-40周岁(1975年8月1日至1990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四)身高1.65米及以上。
(五)退伍军人优先。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受到党政纪律处分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因违反有关考试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国家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报名、面试、组织考察、体检和录用等步骤实施,主要程序和方法如下:
1、报名及资格审查。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
2、面试:主要采取问答方式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组织协调能力。
3、组织考察:按计划招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主要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4、体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公示:考察组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的综合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以及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培训不合格等其他原因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前述相关程序进行递补。
6、录用:对公示结果无异议拟聘用人员,安排城管协管员岗位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城管协管员一律采用聘用的方式,劳动合同一年一聘,当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续订合同。
7、相关待遇: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区最低保障工资163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待遇享受现二甲城管协管员同等待遇。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日-8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二甲镇人民政府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孙建平 联系电话:0513-86416740
3、报名要求:
(1)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持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两张,身份证、户籍证明及毕业证书等(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经资格审核组进行资格审核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由二甲镇招聘城管协管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