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5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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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方法及要求:
报考人员持招聘岗位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经初步资格审查后(资格审查设在报名现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1、报名方法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彩照2张。
(3)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樊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4,自行下载填好),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列入考试对象。
(4)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并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根据鄂人〔2006〕16号等文件规定,“三支一扶”、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增加5分。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向招聘单位提供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合同、服务单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及相应的复印件。截止9月2日(与报名时间相同)仍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考生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4、考生不得请人代考或请人陪考。违反本规定,取消考生本次考试资格,考生和陪考人员3年内不得报考樊城区事业单位。陪考人员是在职人员或在校学生的,将违规情况通报给所在单位或学校。
5、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参加笔试人员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本次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由区人社局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本次该岗位招聘计划。符合面试条件人员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方式、时间、地点通过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和用人单位提前3天通知考生。
(三)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总成绩合格线。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查询请登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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