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萧山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59人公告(2)
4、缴费确认
时间:2015年9月19日上午9时—2015年9月22日24时。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在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为40元),并在该系统查询是否缴费成功。未按时缴费确认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指标不足3:1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指标不足6:1(含6:1)的岗位,将于9月25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与招聘指标不足3:1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招聘指标取消的,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名。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等加入银联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上银行支付。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5年9月25日下午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区)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至萧山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萧山区沈家里路199号709办公室),经审核后免除其考务费。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5年10月8日上午9时—2015年10月11日12时。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办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试题委托专业考试机构制作。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3:1的,该岗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被取消的,有关考生不再改报。
为加快推进我区社区专职工作者专业化进程,积极鼓励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对持有中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持有初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笔试成绩加3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招聘计划在2名及以下的岗位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3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人选。
笔试和面试的比例为60:4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位;笔试成绩也并列时,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
3. 时间:笔试定在10月1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面试时间待笔试成绩揭晓后另行通知。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须提供下列要求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其他报考所需要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历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户籍所在村(社区)、镇(街道)两级开具的未就业证明。
离职人员须提供解聘证明;失业人员须提供失业证。
在职人员和已签约的毕业生须提供工作单位或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证件。
部分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前,有面试对象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中择取笔试成绩最高者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时或资格复审后,有面试对象确认不参加面试(放弃)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七、体检和考察
将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1确定最高分的人员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有体检不合格(放弃)或考察后不宜聘用(放弃)的,可在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择取总成绩最高者进行递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