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人民法院事业单位驾驶员招录公告(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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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乐清市人民法院后勤服务中心工作要求,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人事聘用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5名驾驶员(男性),派遣到乐清市人民法院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录对象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需持准驾C1以上驾驶证,实际驾龄达2年以上,持A、B证的优先考虑;
(三)乐清市户籍,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周岁以下,复原军人优先考虑;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录所涉及的年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5年8月31日。
2、报考人员户籍以2015年8月31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二、报名时间和招录办法
(一)公开报名
1、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等相关证书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同底免冠一寸近期彩色照片3张到报名点报名。
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附件1)一份。
2、报名时间:2015年9月1日上午 8:30-11:0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
乐清市人民法院政治处808办公室 联系电话:61601807
(二)考试
考试内容为驾驶技术考试及面试。
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按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
(四)考察
考察标准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
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如发现在报名、考试、考察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录用后与乐清市人才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乐清市人才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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