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公告(179人)(2)
3.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jsnt.lss.gov.cn)、如东人才网(www.rdrc.gov.cn)公告。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由如东县卫计委通知报考人员重新改报其它岗位。改报时间:2015年9月14日(8:30-12:00);改报地点:如东县公共卫生中心10楼1015室 (如东县卫计委人事科)。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于2015年9月15日在如东人才网予以公布。
4.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另收取面试费100元。通过报名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5年9月17日到县卫计委人事科领取准考证(8:30-12:00,15:00-18:00),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5.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如东县卫计委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满分为100分,设合格线为60分,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时间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取得笔试资格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如东人才网予以公布。
4.报考研究生岗位(01A-04A、17A-19A、31A-32A、49A-52A)的人员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报考研究生岗位的人员;其他岗位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参加面试)。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末位同分者一并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面试人员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
3.形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专业知识技能、应试人员思维反应、语言表达、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4.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研究生岗位面试成绩为总成绩,其它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对象。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将在如东人才网予以公示。
2.体检。体检由如东县卫计委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如东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如东县卫计委报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
3.报考医师岗位的人员,2013年(含2013年)后毕业生如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4.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