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招聘(引进)43人公告(2)
5、考察。面试成绩70分以上经专家合议后入闱的初级职称人员和专业技能测试合格的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入闱考察,同一岗位入闱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时,属初级职称人员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属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的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情况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名单。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如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空缺的,可由院方根据考生技能测试情况提出递补名单。
6、体检。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
7、公示。根据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为期1周公示。
六、聘用及入编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录用的签订聘用合同,进入3个月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服务期不少于8年。市内县(市、区)中、高级称职人员由市政府根据各县(市、区)医务人员业务骨干情况统筹考虑确定是否聘用,并办理入编手续。
七、录用人员待遇
(一)学术待遇
1、进修培训,安排到上海市东方医院进修培训不少于3个月。
2、所有录用人员可按上海市东方医院政策享受合作科研及奖励、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在职研究生申请等。
(二)工资待遇
1、培训期间
(1)基本工资。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工资、社保;
(2)补助。在上海市东方医院进修培训期间,上海市东方医院免收进修培训费,给予餐费补贴及以下补助:
初级职称每月500元
中级职称每月1000元
副高职称每月1500元
正高职称每月2000元;
2、开业运营后
(1)基本工资。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工资;
(2)绩效工资、社保及福利等待遇。
(3)中、高层次人才工资待遇:
①学科带头人待遇(市级以上认定的专业技术带头人,辖区内除外):
待遇(年) | 总计 | 基本工资+绩效 | 津贴 |
正高 | 35万元 | 15万元 | 20万元 |
副高 | 22万元 | 12万元 | 10万元 |
②普通正高及副高职称人员待遇:
正高:基本工资+绩效15万元/年;
副高:基本工资+绩效12万元/年;
③临床主治医师待遇:基本工资+绩效10万元/年。
以上人员具备博士学历、学位的再给予5万元博士津贴/年,工资待遇实行年薪制,总薪酬不低于辖区内同级别同等医院同类人员收入水平,年薪中的津贴(含博士津贴)经绩效考核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以上待遇于医院正常运营后执行,并经医院绩效考核合格后兑现,在此之前享受医院在职人员正常级别工资待遇。
(三)住房待遇
1、培训期间
录用人员在上海进修培训期间,住宿由吉安市政府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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