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盐城市亭湖区政府接待办公室及境外招商办招聘公告(2)
(二)面试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前由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口语水平和综合素质。面试全程用所报考岗位专业语种回答面试问题。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分数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三)考试总分计算方法
考试总分=笔试分数×40%+面试分数×60%
四、聘用
(一)体检。根据考试总分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总分相同时,取面试分数高的参加体检,面试分数再相同时,另行组织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进行。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三)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公示结束后,对拟聘人员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列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其中2015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招聘咨询电话
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5-66691261
七、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对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电话: 0515-66691282。
本公告由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由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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