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金华市义乌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82人公告(2)
(二)笔试。
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5年10月31日
上午9:30—11:30 《综合应用能力(A类)》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综合应用能力(A类)》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满分各为150分,考试大纲参阅:
http://www.zjks.com/showInfo/Info.aspx?id=4326
(三)确定面试对象。
各岗位以笔试总成绩(两科原始成绩相加)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
以上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总成绩合格分为165分。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面试前,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应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有工作单位的,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非浙江省内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须经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方为有效。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等于或少于招聘名额时,面试成绩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不含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岗位)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60%(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40%
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60%(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40%)×70%+量化考核得分。
大学生村官量化考核得分按《义乌市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量化考核办法(试行)》(义组〔2015〕4号)执行。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岗位的,按1:1.5的比例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
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或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公示后,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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