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金华市兰溪市事业单位招聘112人考试公告(2)
四、面试
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按照参考总人数淘汰10%的人数比例,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面向大学生村官的岗位按笔试成绩30%核算后加上量化考核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按公共基础知识的20%和专业知识的40%核算后的总成绩;电子政务办公室按公共基础知识的 20%和专业知识的50%核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招聘职位计划数3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将在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兰溪人才网上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面试3天前,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未进入面试的该职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五、确定体检入围人员
社会福利院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实践操作占总成绩的70%,实践操作由单位自行组织。
广播电视台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公共基础知识占总成绩的20%,专业知识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40%。
电子政务办公室公共基础知识占总成绩的20%,专业知识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30%。
面向大学生村官的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量化考核分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其他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2的比例(招聘职位计划数3人及以上的按1:1.5比例)(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再按1:1的比例进入考核。最后一名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入围。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核、录取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从该职位体检入围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取资格。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考核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考核规定执行。
体检、考核合格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人员,并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逾期未办理录取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缺额人数不再递补。
七、录取人员待遇
报考事业单位的录取人员纳入招聘单位的事业编制,并实行聘用制。
八、其它说明
1、往届毕业生招聘范围根据《2015年兰溪市第三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上的规定,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户籍不限。
2、本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平行或顺向拨款形式的事业单位。
3、招聘范围为“面向大学生村官”的是参加兰溪市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3年、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兰溪市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4、计算工作经历、户籍地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3日。
5、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原则上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录用公务员、当兵入伍、上级选调、高校入学等特殊情况除外)。
6、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市农村水利管理站、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市测绘管理处、市运输管理局如今后单位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此次所招聘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不列入参公人员,单位参公时将予以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报名时需提供愿意无条件服从组织分流的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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