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市门头沟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6人)(2)
(报名系统中的“审核状态”是指经现场资格初审后,网上复核的通过情况。现场资格初审前,该状态均为“未审核”。不影响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初审。)
(三)现场报名资格初审
2015年11月4日9:00至16:00,报名者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地点见资格审查公告。
携带的材料包括:
1.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在诚信承诺上签字的《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为《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四或六级英语证书、获奖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门头沟区2015年合同期满村官报考,须携带区村官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5.要求相关工作经验的岗位,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四)打印准考证
现场初审和网上审核都通过的报考人员,须于2015年11月11日9:00至2015年11月13日24:00登录门头沟人才网(人事考试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及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结合的形式。具体程序如下:
(一)笔试
笔试分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次进行。报考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考生均需参加综合能力测试,专业知识考试仅报考专业技术岗位考生参加。
1.综合能力笔试时间:2015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综合能力笔试结束后,由区人力社保局确定合格分数线。考生登陆门头沟区人才网,在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公告栏中查询成绩。
2.专业知识笔试时间:2015年11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通知。
(二)资格复审
按笔试总成绩(报考管理岗位为综合能力笔试成绩*100%,报考专业技术岗位为综合能力笔试成绩*50%与专业知识笔试成绩*50%之和)由高到低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岗位,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对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报名条件资格复审。对有未通过报名条件资格复审人员的岗位,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