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温州市龙湾区司法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公告
2015年浙江温州市龙湾区司法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本次浙江事业单位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具体应聘温州市龙湾区司法局事业单位条件请看下文。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社区矫正协理员5名;
2、专职人民调解员4名。
二、招聘条件:
(一)社区矫正协理员招聘条件:
1、拥护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心司法行政工作、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3、年龄在35周岁(198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身体健康;
4、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并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熟悉计算机操作;
5、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6、具有温州市区常住户籍。
(二)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条件:
1、组织纪律性与工作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为人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2、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3、热爱人民调解工作,善于沟通协调,有较为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4、身体健康,能适应调解工作需要,熟悉计算机操作;
5、年龄在25周岁(1990年9月30日以前出生)以上,60周岁(195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6、有政法工作经历或政法单位的退休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事务或调解事务的退休人员、有法律工作经历或调解工作经历等人员优先录用(其中退休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7、具有温州市区常住户籍。
三、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日—11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报名地点:温州市龙湾区司法局政治处(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518室),联系电话:0577-86968578。
五、报名要求:填写《龙湾区司法局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1寸免冠照片1张。
六、其他事项:考试、面试时间和地址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七、劳动关系及待遇:本次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人员性质为编外聘用人员,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录用后按龙湾区司法局有关工作制度统一日常管理。
附件:《龙湾区司法局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
温州市龙湾区司法局
201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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