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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徐州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2015-10-28 11:12  |  江苏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 ①笔试;②试讲。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以专业相关知识、技能为主,专业内容所占分值不低于60%。不指定大纲和教材。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请于2015年11月20日后到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www.rs.xzcit.cn)“公告通知”栏查询。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试讲人选。参加试讲人员的考生笔试成绩在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其余考生笔试成绩凭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在该网站查询。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通过者参加试讲。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在笔试合格者中按实际人数确定试讲人选。

  资格复审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1、身份证;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

  (二)试讲按照学校制定的试讲办法执行(另行制定)。具体试讲办法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三)笔试、试讲的成绩各占50%,确定总成绩。

  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合同。

  五、招聘政策咨询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 0516-85782015

  联 系 人: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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