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招聘(A)类教师公告(第一批)(2)
四、招聘程序
(一)余杭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招聘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
时间:2015年12月2日上午9:00至12月7日下午17:00。
方式:登陆余杭教育网(http://www.yhjy.gov.cn),在“教师招考”栏进行报名。
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个人学习工作简历”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上传的照片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照片文件格式为JPG,大小控制在100K以内。
2.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岗位调整、现场补报名)。2015年12月10日-12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在余杭区社区学院(余杭区临平红丰南路116号)进行资格初审,并确认报名情况。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放弃报名。
资格初审时须提供下列材料(考生须按顺序装订好材料的复印件):
(1)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两份(考生如要修改报名登记表中的信息需登录报名系统修改后保存信息,重新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切不可直接在WORD中修改登记表内信息);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富阳区)户籍的须提供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杭州市区以外户籍的可提供户籍簿复印件);
(4)毕业证书(2016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5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和报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原件;
(6)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博士)研究生和2015届毕业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师范专业毕业生证明(由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开具);
(9)荣誉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教师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资格不符、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资格。
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报考资格人数的比例:招聘1-2人的为1:3,招聘3-5人的为1:2,招聘6人及以上的为1:1.5。职教专业课等紧缺岗位报考比例根据报名情况可适当放宽。符合报名资格的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则招聘岗位数相应核减直至取消岗位。
3.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采用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考生课堂教学能力和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养。
面试时间:2015年12月19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的考生在面试前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总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专业技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60%分值计入总成绩(即专业技能测试占60%,面试占40%)。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余杭教育网另行通知。
4.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实施。
根据招聘岗位数、面试成绩按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比例为招聘1人为1:2,招聘2人为1:1.5,招聘3-4人为1:1.2,招聘5人及以上为1:1.1。
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从同岗位体检替补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具体时间另行在余杭教育网上通知。
5.岗位确认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次由考生选择应聘岗位。如有岗位放弃者不再替补。岗位确认的具体时间另行在余杭教育网上通知。
6.考察
由招聘学校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组织考核。
7.公示与录用
拟录用人员将在余杭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招聘学校与毕业生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书签订后原则上不予解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除外)。
录用人员于2016年8月凭《报到证》和毕业证书到余杭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到。录用人员未能按时毕业的,不予办理报到手续,并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当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约,取消录用;录用人员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第一年不能转正,并延长一年试用期,第二年仍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予以解约,取消录用;按期转正者,须在所聘任学校服务满五年。
(二)余杭高级中学、余杭第二高级中学、五常中心小学(杭师大附属学校)、余杭区蔚澜学校招聘岗位面试由招聘学校组织,其他按招聘简章规定的有关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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