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省“985”高校村官工程实施方案
2016年江苏省招聘大学生村官951人公告已发布,本次江苏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2016年江苏省“985”高校村官工程实施方案
为引导和鼓励更多“985”高校优秀毕业生加入大学生村官队伍,进一步提高我省大学生村官队伍素质,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继续深入实施“985”高校村官工程。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优化大学生村官选聘方式,提高我省大学生村官队伍的整体素质,培养了解国情、熟悉基层、心贴群众、实践经验丰富的干部、人才,强基层组织、促农村发展、让农民受益。注重考察高校毕业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社会实践能力和在校实际表现,切实把综合素质比较高、有志到农村干事创业的优秀毕业生选聘到大学生村官队伍中来,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提供人才支持。
二、选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选聘对象为“985”高校30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优秀学生干部;(4)身心健康。同等条件下回原籍任职的优先,本地紧缺专业优先。
三、选聘程序
1.个人报名。2016年1月15日—2月28日,符合基本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到江苏大学生村官网(www.jsdxscg.gov.cn)下载《江苏省“985”高校村官工程报名登记表》,按照填写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2.院系推荐。2016年3月1日—10日,院系党组织对登记表中学生填写的内容进行核实,在登记表“学生表现及院系推荐意见”栏填写其在校期间的思想政治素质、实际表现、组织协调能力、参加社会实践情况、到基层任职志向等,并提出推荐意见,加盖院(系)党组织印章。
3.学校审核。2016年3月11日—15日,高校就业工作部门在校内采取一定的方式组织考核考察,提出推荐人选建议,在登记表“学校审核意见”栏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原则上男生不少于推荐人数的50%。
各高校在2016年3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寄(送)至江苏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集中汇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江苏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邮编:210013,收件人:刘彬。材料包括:《江苏省“985”高校村官工程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江苏省“985”高校村官工程报名人员名册》,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学生成绩单、身份证复印件。并将报名登记表(Word格式)和人员名册(Excel格式)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83393865@163.com。报名登记表和人员名册一律从网上下载,用A4纸打印,填表时不得更改表格样式。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4.驻村实习。2016年3月— 5月,江苏省委组织部和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 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选聘办)会同有关市,根据各高校的推荐意见,安排优秀毕业生到各市“985工程”实习基地开展驻村实习,一般为1个月左右。
5.组织考察。驻村实习工作结束后,对驻村实习中表现优秀、本人愿意、基层需要、群众认可的优秀毕业生,省选聘办会同各市委组织部深入高校,采取与院系党组织负责人、辅导员及同学个别谈话、查阅学生档案等方式,考察了解毕业生思想政治素质、在校实际表现及到村任职志向等。
6.确定人选。省市选聘办根据考察、体检、公示情况,研究确定人选,办理聘用手续。
四、有关政策
1.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当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新聘任大学生村官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参加当地各项社会保险。
2.实施“江苏省大学生村官综合保险保障计划”,为在岗大学生村官每人提供保额合计100万元的人身意外和重大疾病保险。
3.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定向招录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县(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4.择优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纳入选调生培养管理。
5.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离岗大学生村官3年内继续享受报考研究生加分优惠政策。
6.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到苏北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以上,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由省级财政返还80%,其余20%由接收地县级财政返还。
7.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8.为每名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宽带服务,赠阅《大学生村官报》、《大学生村官园地》。
9.大学生村官实行聘任制,每个聘期为3年。工作满两个聘期(6年)后不再续聘,不再保留大学生村官身份及有关待遇,鼓励转任当地村干部。
各市根据实际制定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政策措施。
江苏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联系人:刘倩,刘彬;
联系电话:025—83391518,83393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