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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苏南通市海门市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公告(2)

2016-01-22 17:40  |  江苏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由海门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

  (一)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采用书面闭卷考试方式,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及相关学科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以百分制计算成绩,5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面试对象及面试的时间、地点于笔试结束后5日内在海门教育网公布。

  (二)面试

  1. 面试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确定。

  2.面试形式。01、02、06、07、15、16、17岗位面试形式分为技能测试和模拟上课两部分,其他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

  3.面试内容。

  技能测试环节:

  01、02岗位:主要测试弹钢琴、唱歌、跳舞、儿童画、讲故事;

  07岗位:主要测试人物慢写、水粉静物默写、书法;

  06、16岗位:主要测试排球、篮球、足球、田径;

  17岗位:主要测试足球专项水平;

  15岗位:主要测试声乐、舞蹈、即兴伴奏。

  模拟上课环节:为报考岗位相关教材范围内的内容。

  4.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应聘01、02、06、07、15、16、17岗位的面试成绩按技能测试成绩占40%、模拟上课成绩占60%计算,其他岗位为模拟上课成绩。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1.参加体检和考察对象的确定。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同分的,取面试高分者),并在海门教育网公示。

  2.体检办法。体检由海门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文件规定的体检项目与标准执行。幼儿园教师体检还需执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 15号)的有关规定。

  3.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海门市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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