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考面试公告:全国妇联考试及面试公告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2),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性质(行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企业等)、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体检与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与录用计划人数的比例为1:1。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该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的考生,需于2016年2月3日前电话确认参加面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主动放弃考试资格的考生,需提供本人签字的《关于放弃2016年度国家公务员面试资格的书面声明》。已确认参加面试又随意放弃面试的考生,将记录在案并通报国家公务员局记入诚信档案库。
确认及咨询电话:010-65103113/65103110。
2、考生入闱时间为上午8:30 、下午1:00,迟到者不得进入候考室,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考生严禁携带通讯设备进入考场,考试完毕后立即离开考试现场。
3、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泄露试题信息等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
4、考生参加考试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
附件1:《2016年全国妇联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
附件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附件3: 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4: 待业证明
全国妇联组织部
2016年2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