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县委统战部公开选调1人公告(2)
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取得考试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本人要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调条件,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选调方式
本次选调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数达到十人及以上时,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确定拟考察对象,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报考人数较低于十人时,采用直接面试的方试确定拟考察对象。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考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如有成绩并列的情况,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序(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三)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由县委统战部组织实施,县纪检监督部门全程监督。考察工作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委托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高唐县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rsj.gaotang.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选调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任职的,按规定时间到县委统战部报到。拟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调入要求的,办理调动手续,不符合调入要求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组织实施和要求
(一)选调工作由中共高唐县委统战部组织实施,县纪检监督部门全程监督。
(二)报考人员和参加选调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调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高唐县委统战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高唐县委统战部 3951343
附件下载:1、高唐县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高唐县委统战部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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