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招聘教师151人公告(5)
3.应届毕业生在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时,须注明:本人将按所报考专业的招聘条件要求,保证于2016年8月15日前能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本协议作废。
(五)体检
1.体检时间:2016年4月13日-14日。
2.体检地点:安远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门诊大楼五楼)。
3.体检参照《2014年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4.因有签约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职位人选缺额的,在本次考试人员中,分类别、分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又相同时,则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又相同则以年长者优先。如农村初中、农村小学类某专业男性实际体检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将按女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补足相应体检人数;反之,亦然。
(六)政审
1.政审时间:2016年4月16日-30日。
2.招聘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因政审考核不合格等原因而造成的职位空缺,分类别、分专业按照本次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又相同时,则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又相同则以年长者优先。如农村初中、农村小学类某专业男性实际体检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将按女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补足相应人数,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又相同时,则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又相同则以年长者优先;反之,亦然。
(六)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政审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于 2016年6月下旬在安远县人才热线和安远教育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七)选岗和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且同一专业有多个(两个以上)岗位(单位)可供选择的,在符合各相应招聘岗位设置的招聘条件的前提下,由县教育局组织本专业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直至选完为止。选岗后,由县人社局报请县人事调配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后,由有关招聘单位填写《赣州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安远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变动核编申报表》,分别报县人社局、县编委办审核盖章后,办理聘用、人事代理等相关手续。办理手续时须携带本人的学籍档案和《就业报到证》(注:《就业报到证》需事先经江西省教育厅和赣州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签章),属于县外的编内人员则办理调动手续。
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符合教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具体条件的予以免试,经政审考核合格后直接聘用,并视学校学科缺额情况进行安排。
六、待遇
1.工龄计算和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费缴交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符合中共安远县委、安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远县2014—2016年招才引智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字[2014]1号)和中共安远县委办公室、安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安远县2014—2016年招才引智工作方案的通知>优惠政策的补充通知》(安办字[2015]105号)文件(可登录安远人才热线网查询)规定的,还可同时享受相应的优惠待遇。
2.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人事聘用关系。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周年,从办理聘用手续之日起计算。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由县政府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县长为组长,县人社局局长、教育局局长为副组长,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编委办、县财政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人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人社局、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招聘具体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会同县教育局、县编委办、县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
本方案由安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安远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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