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50号)决定,经北京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市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副局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制定及实施、公积金的归集及支取、贷款的发放及回收、资金的保值及归还,同时承办市政府及公积金管委会交办的相关工作。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管理中心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201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并可以派遣的海外留学毕业生;
(五)一般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海外留学人员及非京生源须符合进京政策条件;
(六)本科学历人员年龄应在24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应在2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一般应具有经济、财会、金融、法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特别优秀的毕业生可以适当放宽专业要求。
二、招聘岗位、数量、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公告时间:2016年3月7日-3月15日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3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2)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地点
山西大厦(地图见附件2)
地址:县岗位按照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其他城区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定向岗位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相应岗位设定的面试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相应岗位设定面试比例的,组织其他岗位人员进行调剂,调剂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请随时关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不再进行电话通知。
(三)体检
组织考试合格者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四)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其中非京生源进京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结果为准。
(五)其他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址:http://www.bjgjj.gov.cn
联系电话:上午(9:00-11:30)67235566-533
下午(14:00-17:30)67235566-510
附件1: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向201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附件3: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向201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初试表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