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行政学院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2)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相关信息将在学院网站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有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于4月8日前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上书面申请材料寄到我院招聘部门接受资格审查和筛选(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信件封面请注明“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聘”字样。一份报名表只能报考一个部门岗位。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