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半年四川甘孜公务员考试招录公告(447人)(2)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6年 3月21日至2016年 3月25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资格审查工作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公务员局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口语测试
1.测试时间:2016年3月21日至22日,逾期不再受理藏语口语测试。
2.测试地点及联系电话:
(1)报考石渠县瓦须乡、起坞乡司法助理职位的口语测试地点为: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836-2835269。
3.测试标准和要求:报考者必须能够熟练运用安多语(石渠县本土藏语言)进行交流。口语发音清晰、准确,语音、语调正确,语速流畅,表述准确。
4.口语测试须携带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5.口语测试合格者,发放口语测试合格通知书。测试合格者方能进行网络报名。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机关和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6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特别是在报考限制专业条件的职位时,所学专业栏必须严格按毕业证上记载的专业名称准确如实填写),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3月26日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6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6年3月21日至3月28日8: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6年3月21日至3月25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作相应的调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有关情况将及时在甘孜州人事考试网(www.gzrsks.gov.cn)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4月18日至4月22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不加试藏语文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分别占总成绩的35%。
2.笔试科目加试藏语文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藏语文》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分别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总成绩的25%,《申论》占总成绩的25%,《藏语文》占总成绩的20%。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6年4月23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加分:
(1)在“5.12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加分方式:凡符合在“汶川大地震”、“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须于2016年4月13日至4月15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及抗震救灾表现突出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2)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加分方式:凡符合甘孜州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少数民族加分规定的人员(不含报考法院、检察院、地税等单位的考生),不需持相关证件到现场登记加分,由系统按考生填报的族别自动甄别后进行加分。考生应认真、如实填写族别,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错填误填族别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如在资格复审阶段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报考及后续环节审查资格,并报省公务员局备案)。
5.成绩查询:笔试《申论》、《行政能力测试》成绩于2016年6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上公布。
《藏语文》成绩于2016年6月上旬在甘孜人事考试网站(www.gzrsks.gov.cn)上公布。
由于《申论》、《行政能力测试》、《藏语文》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三日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论》、《行政能力测试》)和甘孜人事考试网(藏语文)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2016年6月中下旬在对应网站予以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6年6月中下旬在甘孜人事考试网(www.gzrsks.gov.cn)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不加试藏语文的: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35%+《申论》成绩×35% +笔试折合加分。
加试藏语文的: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5%+《申论》成绩×25% +《藏语文》×20%+笔试折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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