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潍坊寿光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229人公告(2)
成立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小组,由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 笔试
笔试实行标准化命题,委托外地机构承办。接到外地机构成绩单后,成绩在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同时公布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
1、笔试内容。卫生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医药卫生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医药卫生等相应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科技知识、综合写作等基础性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2、笔试时间暂定于2016年4月16日进行,如有变化,在报名网站公告。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报名时收取笔试考务费40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岗位可适当放宽。
1、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所报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2、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由考官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3、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面试考务费为70元。
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体检考核人员
1、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2、参加面试人员的总成绩、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和考核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用人单位组织。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取资格。
除特殊情况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
2、招聘主管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在对考生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核的同时,侧重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3、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及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从报考本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招聘工作结束后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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